[借樓]我并不完全贊同車讓行人: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第十五條規(guī)定,車輛、行人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(guī)定。
所以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,應當避讓。
外拍時你真的能確定誰錯了嗎?車輛減速經過斑馬線時,你無法確定行人是否繼續(xù)或者立刻前行都會給司機造成心理影響。 當然雙方素質決定當時情況,可以像江浙司機學習,真的是人為先。
第二部分是比較關注的,行人逆行或者橫穿馬路還是要多多提醒,這樣的案例太多。隨網報道,親人提醒才是最有效的。
關于第三部分,摩托三輪車載重為:1t上限,載貨載人確實有點影響市容。同時,隨州交通部門并沒有限制路段,三輪不超載,正常行駛也算正常。你們知道的這影響市容的事還是交給城管處理比較合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