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權必須依法進行,否則很有可能因觸犯法律受到處罰。昨悉,上月底開展依法治理“三堵五鬧”(即堵門、堵路、堵工地,鬧訪、鬧喪、鬧醫(yī)、鬧學校、鬧機關)專項行動以來,曾都、隨縣警方依法拘留9名非正常上訪者。 11月18日,周某等少數(shù)代課教師到省教育廳上訪,要求落實代課教師相關待遇問題,他們對省教育廳答復不滿,又到省政府上訪,宋、周2人在現(xiàn)場打橫幅,擾亂機關辦公秩序,引起上訪人員聚堵,并發(fā)生過激行為。公安機關以擾亂單位辦公秩序為由,對周某、宋某2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。自開展行動以來,目前曾都分局已經(jīng)成功辦結(jié)案件6起,行政拘留8人,警告2人。 11月12日下午,隨縣淮河鎮(zhèn)村民余某以淮河供電所在其自留山場鋪設電纜線施工為由,找到供電所要求補償未果,余某隨即將自己的一輛黑色私家車停堵在供電所門口,并制做了一條近十米長的白布橫幅,懸掛在供電所營業(yè)廳門口,引來大量群眾圍觀,使供電所無法正常工作。當供電所工作人員將橫幅扯下時,被余某發(fā)現(xiàn)。余某當即上前推罵供電所工作人員,造成了較惡劣的社會影響。12月10日,余某因擾亂單位秩序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。 民警提醒,市民采取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其他違法行為上訪無助于問題解決,只能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法律責任。市民要破除以上訪、鬧堵脅迫等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的錯誤觀念,應該通過書信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電話、走訪等合理途徑表達訴求,切忌不能以身試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