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州網(wǎng)訊 記者徐斌、通訊員黎玉潔報道:妻子與他人有染,男子不堪其擾,怒殺情敵。12月14日,王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 自2009年3月起,王某的妻子周某與葛某一直保持不正當男女關(guān)系。葛某多次自己或唆使他人以發(fā)短信和打電話的方式威脅王某,要王某與周某離婚。2011年6月6日,王某的貨車被盜,其懷疑是葛某所為。2011年6月27日,葛某到王某夫婦租住的河北省廊坊市住所鬧事。為此,王某非常憎恨葛某。 2011年11月下旬,王某與周某先后回到隨州老家。2011年11月29日下午,葛某從外地打電話給周某,催促周某跟他走,周某借故推辭。葛某稱馬上租車過來,讓周某到她家附近的路口去并把她手里的錢給他。王某在旁邊聽見后很生氣。隨后,王某騎摩托車載周某來到路口等葛某。約十分鐘后,葛某乘坐面包車到達路口,在車上看到周某后便招手,王某遂迅速拳擊葛某的面部,將葛某從車內(nèi)拉出,對葛某拳打腳踢,又從地上撿起一塊水泥塊砸葛某,葛某受傷倒地不起。 隨后,王某打電話給其堂兄謊稱自己買了一臺空調(diào),讓堂兄把手扶拖拉機開過來把空調(diào)拖回去。王某將葛某抱起扔在堂兄開來的手扶上,將葛某帶到自家屋后芝麻地旁的灌木叢里。后王某被接警趕來的公安民警抓獲。葛某經(jīng)搶救無效于2011年11月30日凌晨死亡。 |